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

28.04.2016  16:49

  4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有关法规草案和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纪鸣、刘俊、向阳、张海涛,秘书长梁耀辉出席,副市长高卫东列席。

  当天上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案)》(二审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指出,经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从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悼念服务,将民政部等九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的部分内容予以吸纳,对城镇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作更明确的规定,强化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单位执行惠民殡葬制度等方面,对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贵阳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组分别对这三项工作进行视察的报告,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选任联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上述法规草案、各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正司法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情况等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立法咨询专家、市民代表到场旁听。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