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去年11月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27.02.2018 10:21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2月26日,太原市通报去年11月市区及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依照环保部对2017年11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太原市区均值14.8吨/平方公里·月,超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规定9.0吨/平方公里·月的控制指标64.4%。
太原市六城区的降尘均值按由低到高排序为:小店区9.5吨/平方公里·月(超标5.6%)、杏花岭区11.5吨/平方公里·月(超标27.8%)、晋源区12.3吨/平方公里·月(超标36.7%)、迎泽区15.8吨/平方公里·月(超标75.6%)、尖草坪区16.2吨/平方公里·月(超标80.0%)、万柏林区19.8吨/平方公里·月(超标120.0%)。
“三县一市”的降尘均值按由低到高排序为:阳曲县12.0吨/平方公里·月(超标33.3%)、古交市13.7吨/平方公里·月(超标52.2%)、清徐县15.9吨/平方公里·月(超标76.7%)、娄烦县25.9吨/平方公里·月(超标187.8%)。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27.02.2018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