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08.04.2015  19:27

    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共26人。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林,副主任李永贵、靳文浦分别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谈绪祥参加会议,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邵恒,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来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张艳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报告;经表决,批准了2015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启动罢免工作程序的决定。

    四、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五、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人大工作制度。

    六、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办法。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