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09.10.2014  16:14

红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姬俊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蔡云鹏提请的关于田超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姬俊英主任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提出了要求。

会议审议了有关代表的辞呈,确认了我区现有人大代表234名,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姬俊英主任就做好常委会近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对照全年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智,对照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以及区委绩效考核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目标任务的收口工作,同时要立足更高起点,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做好总结分析,为形成人代会工作报告打好基础。二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好人大作用。在我区召开的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泉芬书记就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建设法治红桥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希望广大人大代表在西于庄地区危陋房屋改造工程中发挥作用,广泛收集民意,积极建言献策,继续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启动该地区危陋房屋改造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各级领导对住房困难群众的真切关怀传递给老百姓。三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效,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