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联防联治,提升大气质量

23.12.2015  11:50

    近年来,民众对大气污染治理非常关注。当前,跨区域大气污染问题仍是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在现有管理体制下,解决跨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为此,特建议:

    一、通过立法使区域联防联治得到法律保障。

    二、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建议国务院主管部门成立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组织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会商机制和通报制度,不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污染问题。

    三、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和协同控制。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推动重点区域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多污染协同控制,树立起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工作目标。

    四、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