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会议
11.07.2014 10:14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元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子堂、王素艳、吴红专、张志友、陈秀华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宝坻区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危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建议办理质量逐步提高,《人民防空法》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要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全方位严格监管,确保贫困家庭居住安全;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继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及办理力度,争取把各项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对《人民防空法》的宣传力度,科学规划人防工程建设,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宝坻区2013年决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宝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宝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听取了关于列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汇报。
区政府副区长边荣海,区法院院长戚忠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吉树海,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街工委主任、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1.07.2014 10:14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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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