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6个法治县(市、区)受全国表彰

21.05.2015  14:02

 

近日,全国普法办对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我省共有16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全国普法办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由我厅推荐的太原市迎泽区、阳曲县、灵丘县、大同市南郊区、盂县、左权县、沁源县、长治市郊区、长子县、晋城市城区、应县、河曲县、吉县、襄汾县、临猗县和稷山县因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受到了全国普法办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