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07.12.2015  11:33

    2015年11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常委会副主任王瑾主持会议,朱言文主任,陆继业、刘英、余小雄、邱华云副主任及委员共21人出席,副区长赵丹丹,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亚娟,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健,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共进行了五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养老议案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本次会议就养老议案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的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围绕区“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目标、养老财政投入情况、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及发展、养老配套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等议案推进工作中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区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民政局、规土局等区政府相关部门作了回答。会议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是《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的第五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关系到长宁的经济和社会事业长远发展,区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议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贯彻和执行好该条例,进一步提升科学规划理念,围绕以人为本,加强战略研究和统筹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和规划布局,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书面报告形式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五、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