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6月12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周绍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决议(草案)》。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会议建议区政府:一是要提高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做到一抓到底。二是要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合力。要加强条块联动,聚焦工作重点,让群众看到整治工作的实效。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违法建筑形成原因和整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综合分析、理性思考、深层次研究,做强做实拆违工作机制。会议要求“一府两院”认真做好《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并请区人大办按程序通过媒体公告宣传,以形成共识、凝聚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浦东新区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整体工作成效明显。会议建议区政府:一是要坚持统筹谋划,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要强化战略意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规划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坚持围绕重点,进一步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增强孝亲敬老意识,提升居家养老能力;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三是要坚持回应需求,进一步提升老龄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为老医疗健康服务,推进老龄事业蓬勃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和任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和任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指标和任务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和督办工作成效,同时建议要进一步重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围绕书面意见的满意率、解决率,加强跟踪落实。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鸿等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鸣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经投票表决,任命陈鸣波、简大年同志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严旭、朱嘉骏同志的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李泽龙同志为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免去邓建平同志的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孙以群同志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花以友、谈林福、吴大器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周亚,副区长卫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宝富,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区信访办、区府办、发改委、商务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保局、建交委、农委、环保市容局、卫计委、国资委、规土局、监察局、文广局负责人,陆家嘴管委会、金桥管委会、张江管委会负责人,部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各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若干市民旁听了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