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7月2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周绍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新区《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区政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答询。会议建议区政府:一是要继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二是要继续推进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间节点。三是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区本级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3年区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大会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区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花以友、陈建、吴大器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简大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宝富,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区府办、食安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建交委、农委、环保市容局、卫计委、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监察局、文广局、气象局、陆家嘴管委会、张江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各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若干市民旁听了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