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采购合同
合同书
甲 方:天大高速建设管理处
乙 方:大同县兴农种苗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拟向乙方购买化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化肥:1吨×3800元/吨=3800元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元整
(小写):3800元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全额赔款。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五、交货及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大同县县城南街大塘公路北
账号:2700005529189012
行号:402162002096
开户行:大同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全称:大同县兴农种苗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