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答相关政策 关于劳动合同这些问题一定要知道
5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服务局、省社会保险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了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有14个问题一定要知道。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难以证明劳动关系,自身劳动没有保障,同时,双方也很容易发生劳资纠纷。因此,劳动者要了解劳动合同相关知识,为自身劳动安全设保障。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问: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问: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问: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问: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吗?
答: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
问: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问: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问: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还能获得劳动报酬吗?
答: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问: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