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违法 裁决无效不予执行
08.12.2015 16:45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12月8日讯(李智玲)法院在审查一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案时发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程序违法。近日,兴县法院依法裁定对该仲裁调解书不予执行。
王某系某项目部某工段的承包人,白某受雇于王某。白某因工作期间受伤向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在王某没有得到该项目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1月23日作出仲裁裁决,认定由该项目部支付白某48000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白某向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兴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项目部为建设集团下属的劳务工队,挂靠在某公司名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王某也不是该项目部负责人。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王某没有该项目部的授权委托书下参加了仲裁活动,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违反了法定程序,应依法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作出后,兴县法院依法向白某作了法律释明,告知其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白某表示认同法院的裁定。
责任编辑:武文静本文来源: 法院
08.12.2015 16:45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