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02.04.2015 18:23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第一、官方兽医应按严格照规定到现场或指定报检点实施检疫,严格查验养殖档案和免疫耳标,彻底杜绝只出证不检疫、隔山出证、拒绝检疫等违规行为。
第二、落实养殖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养殖者认真履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继续饲养动物的落地报告制度,对不申报检疫、逃避检疫、落地为报告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第三、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出栏各个环节检疫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绝不放过任何关键危险因素,严防类似事件在我区发生,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2.04.2015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