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动作轧伤手指法官调解案结事了
16.12.2014 16:26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次不经意的习惯性动作,让家住新绛县的苏师傅轧伤了手指,由此造成的残疾损失如何处理?近日,新绛县法院古交法庭成功调处了这起纠纷案。
2013年8月,苏师傅经人介绍来到新绛县某小学食堂当起了大师傅。苏师傅经常要在和面机上作业,如果面团中遇到干面块或面疙瘩,就顺手捡出来。今年4月的一天,苏师傅像往常一样操作和面机,看到一个面块,正在想是不是要捡出来,就在她犹豫的一刹那,手却习惯性地伸了过去。结果,不幸发生了,苏师傅的手指被机子轧伤,鲜血直流。为解决住院期间的各种费用,并对自己手指伤残讨个说法,苏师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受理案件后,法官们组织了庭前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校方一次性赔偿苏师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8万元,不足部分由苏师傅自行负担。
通讯员杜乃民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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