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需得到员工同意 "超时加班" 员工可举报

29.09.2015  18:40

    国庆临近,但对于一些上班族来说,休个完整假期有些奢侈,有些人可能会到单位加班。昨日,记者采访劳动保障维权专家获悉,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此外,如果连续加班时间超过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受罚。

  首先,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其次,如果国庆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果员工举报,单位将为此受到处罚。

  这是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单位违反该规定怎么办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此外,如果劳动者被拖欠加班费,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咨询电话12333进行投诉;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引发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补偿等;三是就近到维权中心设立的“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帮助,同时关注“劳动维权”微信公众号 sxldwq, 并可拨打 3034598获取维权帮助,维权服务站志愿律师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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