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加快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09.02.2017  23:40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1月23日上午,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强调,省直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资金整合工作成效。

一是 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要尽快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限制性规定,确保贫困县统筹整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 对中央确定的20项和省级确定的9类83项整合资金,2017年起要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平均增长10%向贫困县倾斜,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按不低于资金总量的60%向贫困县倾斜。

三是 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均按“因素法”分配,直接切块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由县级政府根据脱贫任务和减贫需要自主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已经分配到市,没有下达到县的资金,要尽快对资金分配计划进行调整重新分配,确保符合中央要求。

四是 下达到贫困县的资金要明确资金来源,即预算指标分配表要分列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便于统计汇总后向中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