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大税收政策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16.10.2014  12:11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