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办理时限标清所经环节 不动产登记办理有了流程图

05.08.2019  07:58

  8月1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为有效解决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长、环节多、流程繁、资料多等问题,该厅于7月下旬向社会发布不动产登记15张办理流程图,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所经环节、所需材料逐一进行明确规范。

  15张办理流程图是全省各市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流程的蓝本,按照“只减不增、只简不繁”的原则,省自然资源厅要求11个市在8月20日前,对所辖范围内不动产登记进行梳理、优化,制定全市统一流程,下发全市统一执行。对于各市统一流程中确需增加环节、时限的,要及时报告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经同意后再行增加;对省厅下发的流程中未涵盖的业务,各市可自行制定,但时限、环节、材料不得超过省厅下发同类型登记业务的要求。

  今后,我省自然资源系统对于统一流程中不涉及其他部门的业务,由登记机构单独受理、单独办理,避免增加环节、材料、时间和违规收费;对于市民办理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时按照统一流程,现场签订买卖合同,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登记业务办理。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源核验等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前置环节,不得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办理的先决条件,其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不得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

  省自然资源厅规定,对于不属于不动产登记的有关部门的环节和资料,通过“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机制解决,可在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后,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以满足其相关职能、业务的需求。对于已经完成存量数据整合验收的登记机构,严格按照现行数据库信息办理查询等业务,无须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对于不符合流程规定的环节、资料要立即进行清理,使登记发证工作做到便捷高效、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