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

06.08.2014  20:22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要优化规划布局。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快配套建设。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省、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同等对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