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15:上门劝阻“午夜婚炮” 守护和谐安宁社区

11.12.2015  12:20

 

  本报讯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行动的工作部署,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唐明派出所严格遵照上级“时间集中、目标明确,教育为主、依法查处,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的要求,在12月5日晚至6日,针对嫁娶庆典集中,可能出现“午夜婚炮”的情况,安排社区民警提前介入,在前期和各社区、酒店、重点单位全部签订“禁炮”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摸底工作,对辖区6户结婚家庭进行上门教育,明确告知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彻底打消居民的侥幸心理。

  12月5日晚23时许,唐明派出所巡逻中队副队长李俊和民警任育生巡查至随和缘商务酒店发现,酒店后门新搭建了一处气球拱门,上面写有“任某、何某新婚之喜”字样。经询问,酒店方面表示近日并无婚宴安排,后门处是公共通道,不知道具体结婚人家情况。随后,民警在附近继续寻找,终于在一栋居民楼内找到准备举行婚礼的任某一家。当民警准备入户时,正好遇到新郎的亲人、朋友拿着礼花弹准备到楼下燃放,被民警当场制止。新郎告诉李俊,“自己其实是知道不能放炮的,但还是心存侥幸,总觉得这么晚了,没人管,打算偷偷地到楼下放两声就跑。”李俊向任某送上警方制作的禁炮温馨提示卡,耐心劝说对方,这里不仅是禁炮区域,而且距离武宿机场不远,在其禁空范围内,因此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还会对飞机的正常起飞降落造成影响。次日早8点,为防止在婚礼过程中再次发生违规放炮的行为,李俊将任某家的情况告知了值班副所长霍可义,霍可义再次来到任某家做工作。当看到新人的婚车安静地驶离,民警这才放心离去。通过连续性的工作,辖区群众充分明晓我市禁炮的相关政策,意识到违规放炮的危害,又确保了婚礼的喜庆祥和,民警的诚意和努力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赞誉。

  据了解,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唐明派出所按照市局、分局部署,结合辖区地处城乡接合部的特点,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坚持教育为主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在全区各酒店、单位、社区上门宣传禁炮政策,逐一签收责任书,开展“禁炮”工作常态化巡防查控,同时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深入推进禁炮专项行动。11月24日上午,唐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房地产公司在建楼盘工地有人燃放鞭炮,副所长高秀颀当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对放炮行为予以制止并开展调查。经查,当日该公司楼盘封顶,建筑单位管理人员依照故乡习俗,在举行封顶庆祝仪式期间燃放鞭炮。民警向建筑单位负责人宣讲了《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指出违规燃放鞭炮的危害性。该单位负责人在民警教育下,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消除影响,并作出整改承诺。最终,派出所对其予以口头警告处罚。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对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及违规法律后果的知晓率,唐明派出所深入各社区,积极开展禁炮宣传工作,通过“三步走”扩大宣传效果,提高辖区民众安全意识。一是积极发动社区干部到社区、商店、宾馆、酒店等重点单位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及效果。二是在人群密集区悬挂禁炮横幅条幅进行宣传。三是民警进社区、进单位、进酒店进行宣讲,教育广大群众“远离烟花爆竹,共建温馨家园”,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对个别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使禁炮工作宣传家喻户晓。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12月11日《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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