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到楚雄州检查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20.08.2014  16:39

  8月11日至1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仲明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就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执法检查。

  11日下午,在听取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等13个州级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后,12日上午又召集州、市1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全面了解贯彻《条例》的情况。随后,检查组一行深入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及禄丰县等地实地察看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情况,并详细了解我州涉诉信访、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通过听汇报、座谈和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后,楚雄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楚雄州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方案,高位推动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推动、有效救助的良好局面。就开展好下步工作,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研究救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有效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努力做好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同时,要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救助工作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副主任商雁鸿,副州长夭建国参加汇报会或陪同检查。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