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到南京调研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
1月1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一行来宁调研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出席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玄武区法院、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等部门汇报了关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情况,与会人员就当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存在的难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司法责任制的核心是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确保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江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南京市和玄武区法院、检察院被列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将院长和副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作为审判长直接编入合议庭,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
蒋宏坤副主任指出,南京市法院、玄武区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敢于实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激发审判活力,审判质量和效率呈现良好运行态势,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他要求,充分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和牵引作用;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保障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许前飞院长说,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司法责任、规范监督方式,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改革的其他内容如员额制度、保障制度、人财物省管制度等都将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服务,其目的就是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改革过程中要着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法官职业保障问题、人财物省级管理问题等,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更需要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南京在这方面做了探索,值得借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指出,市人大及其相关工作机构、市法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省人大调研为契机,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问题研究透,把方案论证好。要把制度创新和保落实作为核心任务,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好办法、创造好经验,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南京实践”落地生根。
市人大内司委、市检察院、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