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法院四个到位力促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
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靳彦 王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运城市中院对全市13个县市法院经严格考核,实地考察,报省高院同意后,确定了永济、夏县、垣曲、临猗四个基层法院为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其中,临猗法院将管辖万荣、河津、稷山三县市辖区内的一审行政案件,临猗县辖区的案件由永济市法院管辖。2014年6月1日,案件集中管辖正式启动。据悉,该院目前已按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坚持“四个到位”切实抓好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宣传到位。该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把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任务向全院干警进行了传达,动员和号召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到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中来,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以出色的成绩向上级法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同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创新,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该院主动地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求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该院还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在本辖区范围进行公告,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让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规定,使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的试点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争取对试点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环境。
组织机构到位。根据工作需要,该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鱼军波任组长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审判庭,由行政庭庭长张聪玲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物质保障到位。万荣、河津、稷山的行政案件集中由临猗法院统一集中管辖后,案件数量将大幅上升,现有的人员编制、经费和物质保障不能满足试点工作的需要。为此,该院积极与县委、政府协调,要求增加法院人员编制。同时挑选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将政治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增配到行政审判庭,使行政审判庭人员编制至少不低三审一书的合议庭人员配置。在经费和物质装备保障上,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切实保障行政审判庭的办公用房和办案交通工具问题。
培训工作到位。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必须导致案件数量上升,疑难复杂案件的增多。为保证行政审判法官能够胜任新形式下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该院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审判法官培训计划。除本院自行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外,还将分期分批选派行政审判法官到国家法官学、省法官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业务培训,促进行政审判业务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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