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业培训范围扩至技工等院校部分学生

29.09.2015  20:48

      9月28日,省人社厅日前公布,我省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部分学生,纳入高校大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范围。
      培训对象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并具有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籍有创业意愿。培训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两类。
      全省高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一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创业意识培训。即:各高校有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籍且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本校组织的创业意识培训。有离校顶岗实习要求的学生,可将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的时间提前到按规定安排离校顶岗实习的前一个学期。今后,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结业考核完成后,均颁发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