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三桥责任区刑警队--小伙点燃水果摊只因“闲得无聊”

06.04.2016  11:43

      省城一95后男子,就因闲着无聊,于凌晨1时点燃一处水果摊位,导致摊主损失近三万元。昨日,记者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了解到,因自己的无聊和无知,这名21岁的95后男孩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刑事拘留。

      受害者刘先生介绍,自己离开时关掉了水果摊电源,店里又没有其它的用电设备和火源,不可能无缘无故着火,判断是人为放火,于是刘先生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一个身穿某便利店工装的男子两次出现在水果摊,每次他一离开,水果摊就开始着火。于是,民警立即锁定该男子,并将其“”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这名男子姓刘,21岁,山西五台人,省城金刚里某便利店员工,并对放火一事毫不掩饰。

      经查,3月13日晚11点30分,刘某带着打火机和纸巾,趁周围无人,过马路来到对面刘先生的水果摊位前,用打火机将纸巾点燃,再从水果摊北侧挡板的缝隙处扔进水果摊,两次均没有点燃,直至第三次将水果摊内放置的棉被引燃后离开。

      当民警问及放火动机时,刘某竟坦言 “无聊”。他和水果摊主既无矛盾也无争执,却因无聊导致刘先生损失近三万元的水果及货架。现刘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注:本报刊登于2016年3月22日《山西青年报》14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