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委托,对其所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凝分析仪、低速离心机、血沉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2-1541HW2I0339/0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 全自动血液凝分析仪 | 1套 | 进口产品 |
| 血沉分析仪 | 1套 | |
| 低速离心机 | 1套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交货地点: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项目现场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近两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951527391
联系人: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联系电话:0351-7882992-8803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
联系地址:平阳路北园街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9426638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张馨丹、胡慧佳、李强
电话及传真:0351-7882992-8803
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