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看守所监区新建钢结构分控室装饰和监区零星维修谈判公告
山西志钢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看守所的委托,对山西省看守所监区新建钢结构分控室装饰和监区零星维修组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看守所监区新建钢结构分控室装饰和监区零星维修
二、项目编号:ZGSC-ZCGC-1504
三、项目预算:577000元
四、工程概况:
山西省看守所监区新建钢结构分控室装饰和监区零星维修,具体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谈判文件内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太原市民航街92号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本次谈判分一个包进行。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1 | 山西省看守所监区新建钢结构分控室装饰和监区零星维修 | 合格 | 合同约定 |
本项目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八、报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报价单位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能力。
九、报价单位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目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通过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规费类别证书;
(5)本公告第八条所需证件;
(6)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北京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金悦酒店9-20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志钢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并州西街支行
帐号:147974895008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2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35号山西省政协宾馆会议室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7月22日下午3:00
2、谈判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东辑虎营35号山西省政协宾馆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看守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6573920
招标代理单位:山西志钢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15536015720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351-412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