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

10.06.2014  19:58

 

 

 

晋国资发〔2014〕2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

年度检查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2013年,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以下简称: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各级企业全面完成了产权重新登记工作。为夯实产权重新登记工作基础,规范产权登记信息化管理,检查各单位产权登记的实际状况,经研究,省国资委将全面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年度检查的对象为:受托管理脱钩企业的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含委托原主管厅局管理的已组建的企业集团)。

二、检查重点

本次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重点:

1、产权登记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是否依据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了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了产权登记工作职责,规范了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

2、产权登记业务办理情况。一是办理产权登记的及时性,产权登记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做到“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二是办理产权登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在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等情形,如应评估未评估,应备案未备案,应进场交易未进场交易等。

3、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情况。一是是否明确了产权登记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了相应人员,明确产权登记档案的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等,建立产权登记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流程;二是对照合规性资料目录检查纸质档案的完整性,对照纸质档案检查产权登记系统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产权登记监督检查情况。一是是否按照工作制度开展了对所属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是否进行了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对发现的好的做法是否及时进行了总结、交流和推广。

5、整改事项落实情况。一是是否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进行了整改,对于相关经济行为尚未产生法律效力的,是否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对相关经济行为已产生法律效力,无法进行追溯改正的,是否做到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三是是否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三、检查方式

根据《暂行办法》、《指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操作指南》及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主要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受托管理脱钩企业的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含委托原主管厅局管理的已组建的企业集团和其所属企业,以及其他委托原主管厅局管理的脱钩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各市国资委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面组织所辖各县(区)及所属企业开展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将本市产权登记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检查报告。

(三)自查报告(检查报告)主要内容:一是产权登记工作职能设置、人员配备及其变化情况;二是办理占有、变动、注销等各类产权登记业务情况;三是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对自查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尚未整改的应当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等;五是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相关意见及建议。

(四)省国资委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结合产权登记日常业务办理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名单。具体重点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时间

(一)全面自查的时间为2014年5月至6月。

(二)重点抽查时间为:2014年6月至7月。

(三)省直各有关厅局和省属企业(含委托原主管厅局管理的已组建的企业集团)自查报告和各市国资委检查报告要于2014年6月25日前上报省国资委。

六、组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为重点抽查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人员,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我省年度检查各环节工作。

省国资委将以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对产权登记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产权登记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或省国资委产权事务中心联系。

 

联系 人: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黄炜

联系电话:0351-7218066

联系 人:省国资委产权事务中心 丁磊

联系电话:0351-7218381

 

 

 

山西省国资委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