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管局出台《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近日,省高管局制定出台了《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就隧道管理职责与权限、养护技术依据与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了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隧道管理职责和权限。省高管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作为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高速公路片区中心作为区域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考核辖区内各运营管理单位隧道机电维护管理工作;隧道养护管理机构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实施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的具体养护管理、安全管理任务。
二是建立了隧道运维管理模式。隧道土建结构及消防设施实行省高管局负责行业指导与监督、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三级运行维护管理模式;机电设施实行省高管局负责行业指导与监督、片区中心行业监管与检查考核、运营管理单位负责运营管理、隧道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四级运行维护管理模式。
三是确立了隧道养护管理依据。明确规定我省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相关养护内容、频次和操作规程可高于或优于、但不能低于技术规范。
四是明晰了隧道养护管理要求。就结构和设备的巡检养护管理、设备运行操作管理、保洁检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制定了关键量化考核指标,特别是在机电系统养护管理方面增加了片区中心管理层,在消防应急方面增加了建设应急救援小分队。
据了解,目前已经通车运营的 高速公路中,共有单洞隧道409座,其中10公里以上特长隧道3座,隧道单洞总里程达556公里,占运营高速公路总里程的13%。
(通讯员付渊 续宏 潘建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