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展目标是,到“十三五”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新增30万人以上,民间投资达到65%以上
9月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转型创新发展明显加快,在吸纳就业、创造利税和社会公益、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年均新增30万人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5%以上。
《意见》正文共分为8部分33条,具有明显山西特色和实际可操作性,其最终目的是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实现突破发展。
其指导思想突出“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我省‘六大发展’‘三大突破’战略部署”,要求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组织领导,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法治保障,优化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其工作措施囊括拓展发展空间、扶持成长壮大、支持转型创新、加大要素支持、完善服务体系五大方面。在拓宽发展空间方面,重点是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扶持成长壮大方面,重点是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做优做强,优化招商引资机制;支持转型创新方面,重点是加快产业转型,壮大产业集群,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管理创新,支持品牌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大要素支持方面,重点是加大财税支持,扩大有效信贷,拓宽融资渠道,解决用地问题,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引进人才,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服务体系方面,重点是健全社会中介服务,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商协会建设,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在加强组织领导上,重点是加强统计监测,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政策贯彻落实,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意见》指出,各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配套落实的措施,促进全省民营经济突破发展。(记者 尚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