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二氧化碳减排、捕集、纯化及转化利用”项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有关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的发展目标,促进我省煤基低碳产业的持续发展,在2014年8月27日发布的“2015年度山西省低碳创新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二氧化碳减排、捕集、纯化及转化利用”项目,以解决我省煤炭利用特别是燃煤发电等工业生产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并促进二氧化碳的减排、捕集、纯化及转化利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通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攻关、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加强集成创新,着力攻克二氧化碳减排、捕集、纯化及转化利用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难题,突破技术瓶颈制约,实现二氧化碳在工业、农业和林业等行业中的实际应用。
(二)相关单位可针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设立子课题进行研究攻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须为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省内外或国内外产学研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与其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2.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必要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结题情况良好。
3.项目负责人与首席专家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相关领域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主要时间和精力能用于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并提供相关自筹资金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样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3)和项目预算申报书(样表见附件4),并提供相关附件。
三、项目申报与受理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6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5年10月27日工作时间
(三)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项目推荐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书面材料一式10份统一报送至山西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厅大楼720办公室
联系人:李 蕾
联系电话:0351-4046610
四、项目咨询
山西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李 蕾 电话:0351-4046610
附 件:
1. 项目信息表
2. 项目申报书
4. 项目预算申报书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