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政治保障
——十一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落实好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各级党组织就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培养锻造一支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党员干部,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以来,新的省委常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山西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规党纪上“先走一步”的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六权治本”,坚持从严治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卓有成效,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实践证明: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经济社会发展才能获得坚强政治保证;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防止腐败吞噬改革成果,让人民实现共享发展;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汇聚起实现富民强省的磅礴力量。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尽管我省管党治党情况总体明显好转,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市县落实“两个责任”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到位,还有一些人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等。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任重道远。
全面从严治党,首在落实“两个责任”。管党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落实,是腐败的“总病根”。“总病根”不除,老问题解决不好,新问题就会不断出现。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坚持“抓好管党治党是最大的政绩”,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动各方面责任的落实。必须坚持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严到底,把责任一级级扛起来,把压力一级级传下去。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甚至“波澜不惊、纹丝不动”的,要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在已有效果基础上,继续坚持零容忍、无禁区、老虎苍蝇一起打,继续“高压态势”惩治腐败、狠刹“四风”、打黑除恶,继续保持持续震慑效应,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更加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决实现弊革风清,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深入推进“六权治本”。“六权治本”是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实践探索,是实现我省廉洁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在有关方面和各个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六权治本”覆盖面,加快在省市县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全面实施“六权治本”,并向乡村两级延伸,真正实现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抓好从严治吏。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治吏。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吏治清明方能政治清明。要珍惜来之不易的选人用人环境,继续严格落实“六查”“六个全程”“五必审”“一倒查六整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把真正德才兼备、廉洁清正、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保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形成净化政治生态的强大正能量。要按照“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把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推动从严治吏长效化、常态化。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没有规矩,不能方圆;没有纪律,一盘散沙。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突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真正把规矩和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特别要抓住“关键少数”,管住全省240万共产党员、管住4万名县处级干部、管住2200名省管干部,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要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科学思维、创新理念、法治意识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加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化水平、科学化能力、专业化水准,提高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从领导干部严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上率下、继续以身作则,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树标杆作表率。
决战全面小康的号角已经吹响,决胜全面小康的蓝图已经绘就。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向着弊革风清、富民强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