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将突出八大重点

08.12.2017  08:59

  12月6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透露,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将突出以下八大重点:

  一是全力推进农村、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工程。市政府明确,要加快“煤改电”“煤改气”,扎实做好扫尾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二是狠抓禁煤区建设。市政府要求,坚决落实“一清二拆三禁”,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对散煤实施禁售、禁运和禁用,确保散煤清理到位,燃煤设施彻底清除。要严厉打击散煤销售行为,从源头确保散煤不进市区,坚决杜绝原煤散烧。

  三是加大“散乱污”企业整合力度。四是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市政府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非供气焦化企业全部保温运行,水泥企业各工序严格按要求实施停产。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大宗物料运输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国四以上排放的车辆要达到80%以上。预警期间,原则上禁止柴油车辆运输。

  五是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六是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和重型柴油车达标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我市将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建筑、道路、拆迁、绿化、水利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以及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开展全面整治。

  七是强化各类交办问题的整改。八是强化环保执法力量。我市将在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点,在基层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定编、定岗、定员,建立起基层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要加快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加速热点网格监控系统部署,强化环境执法精准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采取明查与暗查、巡查与突查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