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做好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
农业生产即将进入“三夏”大忙季节,在“夏收、夏种、夏管”的全过程中,农业机械作为生产作业的主力军,作业范围广,机车流动频繁,极易发生农机事故。为汲取近期大同、陕西等特大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和批示,切实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确保机具作业安全,现就做好“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我省小麦联合收获机械增量明显,小麦收获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在“三夏”期间投入的机械多、新机手多,针对这些新特点,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级农机部门必须深刻吸取重特大事故的教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隐患排查,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安全检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辖区内农机作业的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
“三夏”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级农机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基层宣传农机安全常识、法律法规、规章等,增强广大农民和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针对本辖区夏季农机生产的特点,对驾驶操作等从事夏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安全村等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的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落实经营组织的主体责任,使广大机手对安全生产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自觉地遵章守法。
三、用制度强化监管,抓安全职责落实
各市农机部门与县级农机部门,县级农机部门与农机化经营组织和参加“三夏”的机车驾驶操作人员尽可能地签订“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积极推行参加“三夏”作业机车上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认真吸取以往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与责任追究制,把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四、狠抓源头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三夏”期间,为保障农业机械的正常作业,凡参加夏收作业的机具,其性能要完好,牌证齐全,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方可核发作业证,从事“三夏”作业。严禁无牌无证、年检不合格、未参加年检的机车和无相应准驾资格驾驶操作人员参加“三夏”作业。
五、加强执法检查,维护作业秩序
县级农机部门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深入基层,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预警机制。二是对麦田、麦场的作业机械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要求,驾驶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火灾发生,严禁违规操作。三是要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维护农机作业现场秩序,引导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
六、严格值班制度,强化督导检查
“三夏”期间,各有关市县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门值班车辆,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障信息畅通。省市农机部门在“三夏”期间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导,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省局“三夏”值班人、电话、邮箱:
值 班 人:秦小虎、吕远
值班电话:03514122626
邮 箱: sxnjjl@163.com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