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强农惠农富农种粮补贴政策落实中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在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办字〔2015〕15号)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确保粮食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决定在全市开展强农惠农富农种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在严格程序规定、完善工作机制上开展粮食补贴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内容
根据古交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古交市粮食补贴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古政办发〔2014〕38号)精神,市农委负责粮食面积核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种粮补贴工作,此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
1、粮食补贴面积核实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粮补面积核实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后造册登记、张榜公示、乡复查、市抽查等程序进行的问题;申报面积在50亩以上种粮大户合同规范问题。对核实的粮食面积没有及时在“农廉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问题。
2、随意扩大和缩小粮食补贴范围的问题。重点整治没有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四不补”等有关规定的问题;在现有耕地发展设施农业的;在现有耕地上种植经济作物的(中药材、树苗、经济林);已经征用改为建设用地的一律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粮食补贴专项整治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乡镇、街办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前):农委组织指导各乡镇、街办开展集中整治,通过调查摸底、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掌握了解粮食直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阶段(4月中旬):农委将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粮食补贴专项整治,是省、市委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街办要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资料准备和相关问题的收集工作,集中整治完毕后将专项整治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回市农委。整治情况总结要避免虚话套话,深挖问题存在原因,确保党的惠农政策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
二是严格政策,完善机制。粮食补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对种粮农民粮食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整治效果,完善工作机制。
三是严肃纪律,接受监督。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乡镇(街办)政府、农委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咨询和解答处理举报事项。(农委监督电话:5151058)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农委成立种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农委产业科。工作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
第一组:负责桃园办、屯兰办、镇城底镇、邢家社乡、常安乡、原相乡、岔口乡
组 长:田肉虎(农委总工、种子站长)
副组长:王美丽(农委主任助理、农技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志英(农技中心环保站长)
郝灵?(农技中心果树站长)
郝俊英(农技中心土肥站副站长)
第二组:负责东曲办、西曲办、河口镇、马兰镇、梭峪乡、加乐泉乡、阁上乡
组 长:王淑琴(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赵秀元(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变珍(农技中心植保站长)
高杰宇(农技中心土肥站长)
白文军(农委产业科科长)
五、问责办法
对多报虚报错报种粮面积、扩大补贴作物范围、违反核实程序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纠正,并扣回虚报冒领资金。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