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2元

04.01.2015  17:24

根据2014年我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2014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要由280元提高到320元。

截至目前,全省新农合参合人数2191.2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71.6万人,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70.6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2.1亿元,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达到人均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