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机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做好农机具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阳泉市、晋中市、大同市、临汾市、忻州市及平定县、平遥县、大同县、侯马市、原平市、翼城县等相关市、县农机局:
现将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做好农机具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农机监(装)发[2015]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总结和验收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安排,切实做好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依据项目总结提纲,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认真撰写项目总结并据实填写《农机具移动式安全检测设备应用情况表》,于2015年5月5日前分别将总结材料和情况表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省局安全监理处。
联 系 人:吕远
联系电话:0351-41226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农机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