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25号
08.12.2015 10:20
本文来源: 太原阳光农廉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25号 |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鸡球虫三价活疫苗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 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备注 | 监测期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二类 | (2015)新兽药证字59号 | 注册 | 4年 |
鸡球虫三价活疫苗 |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二类 | (2005)新兽药证字7号 | 变更注册:变更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 | / |
附件: 农业部公告第2325号.CEB
公告说明书和标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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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5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