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11月3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中国工程院罗锡文院士及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地方农机管理部门代表先后发言。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十年来,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不断完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超过1200亿元,我国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工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2014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1%,比2004年提高27个百分点,农业生产方式进入了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张宝文充分肯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成效。他指出,农业机械化肩负着支撑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历史重任,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等现实问题,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和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功能。张宝文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坚持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合力解决农机“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等关键问题,持续有效地调动和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不断夯实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开展农机化促进和管理工作。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发言中指出,10年来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践证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农情、对农业机械化具有重要引领保障作用的兴农强农良法。农业部门将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10周年为新起点,与有关部门一起依法推进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创新,以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着力点,以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为主攻点,以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支撑点,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和技术,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70%,粮食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棉油糖等主要经济作物田间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由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建国主持。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