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2011-2015)
为了继续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委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联系新形势下不断变化发展的保密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推进太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太原农业、农村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对保密法律知识的需求,巩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委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国家公务员和专兼职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原则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根据“十二五”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太原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为构建和谐服务,为我委保密工作的长远发展服务。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采取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学以致用,学用并举。通过学法,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工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提高我委保密管理法制化程度。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大对我委领导干部和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我委年度工作计划,放在我委工作大局中去安排、部署、检查、落实,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2、加强我委保密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选拔的考核范围,并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责任制的情况,列入相关人员考核内容。
3、积极探索在我委干部职工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做好党委理论中心组保密法律知识学习、相关人员保密法制年度考核工作,使我委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要按照省、市重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我委涉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2、提高针对性。要紧密联系农口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保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和规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三)切实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国家安全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要加强与我委组织、人事、宣传、监察部门的联系,把保密教育纳入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的内容,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招收、录用、考核的范围。
3、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通过印发文件、下发资料、专题讲座、门户网站专栏等多种方法,广泛开展对我委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教育,进一步我委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
4、善于掌握和利用保密教育时机。在《保密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通过窃密、泄密案例,以案讲法,广泛开展保密法制知识竞赛、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经常性、群众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委形成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氛围。
5、要坚持学以致用,在加强保密教育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在具体工作中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五、工作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底)。联系我委实际,制定并完善“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此基础上搞好准备,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初至2014年底)。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从2012年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总结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