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到呼伦贝尔市立法调研

12.07.2016  12:39

    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张民一行,来呼伦贝尔市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呼伦贝尔市人大副主任艳东主持,副市长李阔作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和我市民族教育工作汇报。

    李阔在汇报中说,多年以来,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持以“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为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保护管理、科研监测、教育宣传三大工作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各类自然资源;我市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民族教育布局日趋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升。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实际,畅所欲言,就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和意见建议后,调研组认为,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的立法进展,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调研组将充分吸纳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两个条例草案,通过立法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民族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