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到兴安盟督查民族语言发展

16.09.2014  16:55

  9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副主任特木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委、自治区统战部原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杨继业一行来到我盟,就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听取了我盟汇报。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刘铁玉出席汇报会。

  自治区人大督查组对兴安盟民族教育发展、蒙汉双语服务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督查组指出,近年来,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提高对《条例》的认识,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加强民族教育发展,加强对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公民权利的保障,培养使用蒙汉两种语言兼通人员,做好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机构设置、经费和翻译人员待遇落实情况的调查。随后,督查组听取了各旗、县、市、部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督查组表示会将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争取在政策、制度层面上解决。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再接再厉,争取使兴安盟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方特)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