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太原市养老保险减负20亿元 惠及90余万参保职工

31.07.2019  07:43

  降低缴费费率,降低缴费基数下限,7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我市上半年出台政策减少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达20亿元以上,惠及90余万参保职工。

  今年上半年以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结合“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致力于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精简流程,提升服务,把党和国家的惠民利企政策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促进企业发展,不断促进我市营商环境的改善。

  “从2019年5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6%执行,比原先的20%的费率降低了4个百分点。还有就是,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依据,2019年作为缴费基数的社平工资由每月5128元降低到每月4565元,最低缴费由3077元降低至2739元。”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降费减负为全市参保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利好,据估算,减少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达20亿元以上,惠及90余万参保职工。

  我市某大型钢铁企业仅养老保险费一项一个月即减少开支上千万元,某水泥企业当即决定以节省的费用为职工增加工资,人均增加300元。对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降费减负措施将大幅降低人力成本,也将激发企业主动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形成新的基金征收增长点,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上半年,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缴费基数核定政策改革,全力解决业务经办中堵点问题,实行单基数核定的办法,即以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这位工作人员说,“业务流程全面精简,企业也无须携带账册等资料。”此外,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中,采取诚信申报的办法,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承诺书,自行申报,并负法律责任。这一次基数申报进程碑式的变革得到了广大参保企业和办事人员的好评,也是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跨越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