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环保局对重点企业实行“包干制”

11.04.2016  09:01
 

为全面落实好2016年度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兴县环保局实行定人、定厂、定责污染防治“包干制”,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结合兴县现有重点企业排污特征,分别对锦兴公司、金地公司和华润公司下设车家庄煤矿、关家崖煤矿、峁底煤矿及洗煤厂、水泥厂、石料厂等重点企业选派驻两名环境监管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全天候环境监管制度。环境监管员对企业每天的生产、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形成排污企业运行台帐;对西山公司、华兴铝业公司、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立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日志,每天对所包干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数据进行巡查,不定期对污染源现场端进行检查、抽查和取样监测,比对监测数据,确保自动监控设备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