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30.06.2016  13:36
      今年5月15日是第26次全国“助残日”。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19.7万名残疾人朋友及其亲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年,“助残日”的活动主题是“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孤残儿童因其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近年来,我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身体健康的孤儿弃婴,大都通过收养回归了家庭,而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孤儿,则大多数生活在政府设立的社会福利院。这些儿童同健全儿童相比,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尤其是满足孤残儿童在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特殊需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孤残儿童手术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卫计部门要对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残联要会同民政、卫计等部门完善社会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日臻完善。通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阳光家园”计划、社区康复等康复工程,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大大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纵观全局,我市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差距,还需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扶残助残是一项社会工程、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伸出热情的双手,尽可能给予他们更多的扶持和关爱,努力形成“关爱残疾人、关注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助人为乐、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是我们血肉相连、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我们要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扶贫等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残疾人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残疾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让每一位残疾兄弟姐妹都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希望广大残疾人朋友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身残而志坚,乐观进取,满怀信心地开创自己的美好人生,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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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务陕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