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对无证幼儿园排查整顿的紧急通知
晋教基函〔2014〕96号
各市教育局:
近日,媒体报道我省运城市万荣县一所无证幼儿园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张复明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坚决防止此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为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各市要迅速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立即开展排查。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好《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规范整顿清理无证办园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17号)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逐县逐园摸清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逐园填写《山西省无证幼儿园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县为单位上报各市教育局。
二、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治理。要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逐园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要坚持分类治理,对符合条件的无证园要尽快审批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无证园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颁发办园许可证;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保障幼儿基本安全和健康的无证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停止建设的说服教育。对已经取缔的无证园要加强检查,对整改后达标注册的幼儿园要加强监管,保持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
三、形成合力进行排查。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消防、质监等部门,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排查合力,提高排查效率。同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排查情况,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确保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市务于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被取缔的和限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名单及详细地址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公告合格规范的幼儿园名单供家长选择。各市合格幼儿园名单将在“山西教育”网站上向全省公告。省教育厅将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无证幼儿园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各市要认真梳理各县(市、区)无证幼儿园排查情况,确定整改和取缔的数量,将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市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市合格幼儿园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山西省无证幼儿园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2、 附件2:××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xls 3、 附件3:××市合格幼儿园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