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食药监稽〔2015〕197号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的通知

05.01.2016  18:05

省局机关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省局决定组建省级食品药品应急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食品应急队
  食品应急队由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省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组成。(队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
  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由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队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
  承担全省重特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监督执法工作,对较大以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技术指导。
  食品应急队具体承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追溯及控制、技术指导等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应急队具体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监督执法、快速检测、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追溯及控制、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应急队员要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队员要熟练掌握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队员之间要密切联系、协同配合,为应急工作打好基础;
  (三)应急队员需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在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能确保随时出发,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