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五项措施开展《山西省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意见》学习宣贯工作
近日,临县农机局认真落实省、市、县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临办发[2014]26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意见》的通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控责任体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深刻领会。 要求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深刻领会《党政同责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内涵要求、适用主体和执行范围。准确把握党政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是广泛宣传。 要求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政同责意见》施行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党政同责意见》的主要内容,得到支持、配合、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依法履职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依法履责。 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要坚守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组(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把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化同步协调发展。
四是隐患排查。 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要对自身所涉及安全生产的范围进行彻底的大检查、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零容忍”的原则,认真限期整改。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理清责任,完善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是强力推进。 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宣贯《党政同责意见》的工作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效地与“打非治违”、“六打六治”、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将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学习贯彻《党政同责意见》的情况,纳入年度农业机械化目标考核、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站(股)室、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将进行严肃问责,从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