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

16.11.2016  22:32

      2016年11月14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者问精神。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主持会议,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省民办教育协会专家、各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并进行热烈讨论。
      张培良指出,新法的出台符合国情和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要认真学习,学懂吃透,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和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促进发展。
      张培良强调,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摸清底数的同时了解掌握存在的共性问题与困惑,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为修订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打好基础。各市教育局及各类民办学校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保证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